1.下列何者不屬於我國當前「教育基本法」之規定?
(A)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
(B)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
(C)政府及民間得視需要進行教育實驗
(D)中央政府教育經費之編列,不得低於總預算百分之十五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5), B(321), C(860), D(5477), E(2) #5807
統計: A(85), B(321), C(860), D(5477), E(2) #5807
詳解 (共 9 筆)
#16323
憲法第164條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
所以D並不在教育基本法裡
132
21
#1250953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
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
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105.01.06)資料來源: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T0020018
33
1
#804153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二點五。(102.12.11)資料來源: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T0020018
23
10
#353771
憲法第164條不算廢除喔,只是被憲法增修條文凍結其效用而已。
19
0
#6038452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
參考網路
2
0
#277199
憲法164已廢
2
0
#15705
那應該是多少呢?
1
0
#16748
明白了!謝謝!
1
0
#16284
35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