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土地法規定,使用地之種別或其變更的編定工作由誰負責辦理?
(A)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
(B)內政部地政司
(C)內政部營建署
(D)直轄市或縣(市)都市發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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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0), B(45), C(9), D(9), E(0) #388337

詳解 (共 2 筆)

#1389091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得就管轄區內之土地,依國家經濟政策、地方需要情形及土地所能供使用之性質,分別商同有關機關,編為各種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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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6635
土法81
(共 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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