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學生轉銜輔導與服務辦法」的說明,以下何者正確?
(A)校內高關懷學生於畢業前召開評估會議,評估應否列為轉銜學生
(B)特教轉銜學生不列入本轉
銜輔導服務
(C)原就讀學校應於轉銜學生離校後,持續追蹤六個月,如追蹤期滿仍未就學,則須行
文向教育主管機關通報
(D)現就讀學校,於接收轉銜學生之必要輔導資料後,得召開轉銜會議,並
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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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離校或畢業前一個月開評估會議,確認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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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校內高關懷學生於畢業一個月前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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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A)原就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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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原就讀學校應將經評估為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