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總統、副總統任期與缺位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 4 年,連選得連任 1 次
(B)副總統缺位時,總統得令行政院長兼任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C)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
(D)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
原任期屆滿為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1), B(4854), C(310), D(285), E(0) #1203232
統計: A(41), B(4854), C(310), D(285), E(0) #1203232
詳解 (共 5 筆)
#1288650
B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37
1
#1350246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9條規定,當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或者是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換言之,中華民國副總統只是備位元首。
10
0
#1413276
B
副總統缺位,總統應於3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到原任期屆滿為止。
任期屆滿為止。
7
0
#1281861
B立法院補選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