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規定幾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
(A)六歲至十二歲
(B)六歲至十一歲
(C)六歲至十歲
(D)六歲至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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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52), B(19), C(11), D(912), E(0) #118119

詳解 (共 4 筆)

#350608


....憲法是6-12

國教法是6-15

自己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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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591
要仔細看題目,國民教育法才是,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 受國民補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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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780
因應時代變遷,愈新的法律,規定的年齡範圍愈廣,等k-12上路或許會改成5-18歲應受國民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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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80

名  稱

中華民國憲法

公布日期

民國 36 01 01

 

160

 

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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