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登記機關辦理複丈發現地籍圖錯誤,經查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者,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該登記機 關應如何處置最為正確?
(A)逕為辦理地籍更正
(B)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地籍更正
(C)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經內政部備查後,辦理地籍更正
(D)於日後辦理地籍圖重測時再行更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8), B(19), C(6), D(1), E(0) #891411

詳解 (共 1 筆)

#1351953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232條

複丈發現錯誤者,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由登記機關逕行辦理更正者外,

應報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辦理:

一、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者。

二、抄錄錯誤者。

前項所稱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者,指原測量錯誤純係觀測、量距、整

理原圖、訂正地籍圖或計算面積等錯誤所致,並有原始資料可稽;所稱抄

錄錯誤指錯誤因複丈人員記載之疏忽所引起,並有資料可資核對。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