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下列有關職務歸系之敘述何者錯誤?
(A)職務所歸職系類別應與其職稱性質相當
(B)行政性職稱應歸入行政類職系
(C)技術性職稱應歸入技術類職系
(D)行政性、技術性通用職稱,應歸入一般類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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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10), C(5), D(484), E(0) #2593189
統計: A(39), B(10), C(5), D(484), E(0) #2593189
詳解 (共 4 筆)
#7242495
職務所歸職系類別應與其職稱性質相當。行政性職稱應歸入行政類職系,技術性職稱應歸入技術類職系,行政性、技術性通用職稱,依職務之工作性質,歸入行政類或技術類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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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3222
沒看過法條用推的:
1.(A)看起來好像對,先放著。
2.(B)、(C)基本上講的是差不多觀念,什麼性質職稱就歸入什麼性質的職系,不太可能有一個錯另一個對,所以應該是都對。
3.那這樣的話,類似描述的(D),看起來就錯了,因為要各自歸入自己的直系,而不是放入一般(否則BC都錯)
1.(A)看起來好像對,先放著。
2.(B)、(C)基本上講的是差不多觀念,什麼性質職稱就歸入什麼性質的職系,不太可能有一個錯另一個對,所以應該是都對。
3.那這樣的話,類似描述的(D),看起來就錯了,因為要各自歸入自己的直系,而不是放入一般(否則BC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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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9108
職務所歸職系類別應與其職稱性質相當。行政性職稱應歸入行政類職系,技術性職稱應歸入技術類職系,行政性、技術性通用職稱,依職務之工作性質,歸入行政類或技術類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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