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102 年 1 月 1 日 A 因違規穿越馬路,遭主管機關裁處新臺幣 300 元罰鍰,A不服罰鍰處分所提起之行政訴訟,其訴訟類型為何?
(A) 撤銷訴訟
(B) 給付訴訟
(C) 確認訴訟
(D) 課予義務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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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42), B(281), C(137), D(90), E(0) #404583

詳解 (共 3 筆)

#3317431

行政訴訟主要類型

一、撤銷訴訟

人民請求排除限制其自由或權利之不利益行政處分者,得依法提起撤銷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4條)。

二、課予義務訴訟

人民向行政機關請求作成授予其利益之行政處分者,得依法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5條)。

三、確認訴訟

請求確認行政處分無效、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或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者,得依法提起確認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6條)。

四、一般給付訴訟

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及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均得依法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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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1069
行政訴訟類型:

1. 撤銷訴訟:撤銷違法之有效的行政處分
→應繳所得稅有誤,提訴願後,再提撤銷訴訟

2. 課予義務訴訟:給付標的僅限於行政處分
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行政機關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或者是予以駁回的情形
→申請營業登記,行政機關未理,提訴願後,再提課予義務訴訟

3. 確認訴訟
另三種訴訟型態皆無法提起時,才可提(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例外)
須具備「確認利益」
(1)確認行政處分無效-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
(2)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
(3)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
→合法建物,被認定為違建,可直接提確認訴訟(確認違建無效)

4. 一般給付訴訟
(1)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
(2)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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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6246
撤銷訴訟跟確認訴訟有沒有白話文版本,這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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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366183
未解鎖
撤銷訴訟乃是針對已作成之行政處分,針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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