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依據「幼照法」,對於私立幼稚園辦理不善或違反法令者,教育行政機關有權處分,下列何者不是法定的處分方式?
(A)糾正
(B)罰鍰
(C)停止招生
(D)限期整頓改善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54), B(909), C(210), D(98), E(0) #88927

詳解 (共 10 筆)

#54697

辦理不善或違反法令者-->.1.糾正  2.限期改善3.減少招生人數4.停招5.撤除立案解散

 

私幼未立案而招生者-->罰鍰

42
1
#820256
幼兒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幼兒園 負責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 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為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 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答案是否有更動?
16
0
#1044207
現在已經沒有"糾正"了吧?!
幼托整合之後幼稚教育法(被廢了)就被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取代了喔!
目前都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之。
10
0
#3871881
法規名稱:廢幼稚教育法公發布日:民國 7...
(共 5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1218797
幼稚教育法(被廢了)
4
1
#1337867
原本題目:10.依據「帅稚教育法」,對於...
(共 18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2237984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2222971
此題答案應為A
(共 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1337770
目前適用的法律是幼照法,是有罰鍰的
0
0
#2155250
依據"幼照法"選項A,C是否要修正
(共 1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