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依照現行關稅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特別關稅?
(A)平衡稅
(B)反傾銷稅
(C)季節關稅
(D)印花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 B(31), C(31), D(766), E(0) #173916

詳解 (共 4 筆)

#1076139
季節關稅是指對有季節性的水果、蔬菜、鮮貨等一些農產品,在稅則的同一稅目中按季節區分規定不同稅率的一種進口關稅。
 
  在採摘季節進口的稅率較高,在淡季進口的稅率較低。目的是保證這些農產品不論時季或淡季都能在本國市場上以比較平穩的價格均衡供應。很多發達國家都使用這種關稅。我國的水果蔬菜一般均能自給自足,故未征收過季節稅。
 
  歐美和日本等國家,均有季節稅的規定,出口商如果向這些國家出售水果蔬菜則需考慮供貨季節和相應的季節稅,爭取有利的出口價格。例如:日本l978一1979年稅則中規定,桔子在6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進口的稅率為20%,從12月1日至翌年5月30日期間進口的稅率為40%。挪威1987—1988年稅則中規定,蘋果在8月1日至翌年2月15日期間進口的,每公斤徵稅0.25克朗;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期間進口的,每公斤徵稅 0.20克朗,從3月16日至7月31日期間進口的只徵稅0.10克朗。
11
0
#792971
關稅法
第六十七條   (平衡稅課徵要件 )
      進口貨物在輸出或產製國家之製造、生產、銷售、運輸過程,直接或間接領受財務補助或其他形式之補貼,致損害中華民國產業者,除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關稅外,得另徵適當之平衡稅。

第六十八條   (反傾銷稅課徵要件 )
      進口貨物以低於同類貨物之正常價格輸入,致損害中華民國產業者,除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關稅外,得另徵適當之反傾銷稅。
  前項所稱正常價格,指在通常貿易過程中,在輸出國或產製國國內可資比較之銷售價格,無此項可資比較之國內銷售價格,得以其輸往適當之第三國可資比較之銷售價格或以其在原產製國之生產成本加合理之管理、銷售與其他費用及正常利潤之推定價格,作為比較之基準。

第七十條   (報復關稅課徵要件 )
      輸入國家對中華民國輸出之貨物或運輸工具所裝載之貨物,給予差別待遇,使中華民國貨物或運輸工具所裝載之貨物較其他國家在該國市場處於不利情況者,該國輸出之貨物或運輸工具所裝載之貨物,運入中華民國時,除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關稅外,財政部得決定另徵適當之報復關稅
  財政部為前項之決定時,應會商有關機關,並報請行政院核定。

季節關稅是什麼??  有哪位高手知道的嗎??
5
0
#792861
平衡稅是什麼?
2
0
#760243
季節關稅是什麼?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