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兆豐銀行_新進行員甄選試題_高級辦事員(八職等):含會計學、經濟學、票據法、銀行法#127352
年份:114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10.甲於113年10月9日簽發記名支票予乙,發票地與付款地為臺中市。於該票據未記載發票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票據無效(B)以113年10月9日為發票日(C)以乙提示票據交換所之日為發票日(D)於見票時為發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