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騎樓提供公眾通行使用是限制所有人何種基本權?
(A)財產權
(B)居住自由
(C)人格權
(D)生存權
(A)財產權
(B)居住自由
(C)人格權
(D)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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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322), B(1070), C(44), D(133), E(0) #442480
統計: A(8322), B(1070), C(44), D(133), E(0) #442480
詳解 (共 6 筆)
#724592
騎樓也是房屋的一部份,房屋屬財產權,將騎樓開放公眾使用,影響到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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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028
在買房子的時候, 他們也是會把那地方當作你的算進房屋費裡面 ,但是那地方就像是既成道路一樣,要供給其他經過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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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860
我不懂他的意思???
為什麼會牽扯到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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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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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所稱騎樓既屬道路,其所有人於建築之初即負有供公眾通行之義務,原則上未經許可即不得擺設攤位,是主管機關依上揭條文為禁止設攤之公告或為道路擺設攤位之許可(參照同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二款),均係對人民財產權行使之限制,其公告行為之作成,宜審酌准否設攤地區之交通流量、道路寬度或禁止之時段等因素而為之,前開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尚欠具體明確,相關機關應儘速檢討修正,或以其他法律為更具體之規範。
該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所稱騎樓既屬道路,其所有人於建築之初即負有供公眾通行之義務,原則上未經許可即不得擺設攤位,是主管機關依上揭條文為禁止設攤之公告或為道路擺設攤位之許可(參照同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二款),均係對人民財產權行使之限制,其公告行為之作成,宜審酌准否設攤地區之交通流量、道路寬度或禁止之時段等因素而為之,前開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尚欠具體明確,相關機關應儘速檢討修正,或以其他法律為更具體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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