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我國海事法規中對於船舶執行棄船行動之相關條款中,明示「救生艇筏使用之輕便無線電設備,應由指定人員攜帶,隨同船長行動」,此條文係為下列我國何法規所示?
(A) 船員法第17條
(B) 船員服務規則第19條
(C) 海商法第5條
(D) 船員法施行細則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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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7), B(353), C(26), D(114), E(0) #3306192

詳解 (共 2 筆)

#6317213
船員法:規範船員從事海上勞動之生存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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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8452

船員服務規則第19條


  船舶遇難已至無法挽救,船長依法下令放棄船舶時,海員應就棄船部署,立即從事各項求生工作。船上救生艇筏,非經船長命令,不得擅行放下。
  救生艇筏使用之輕便無線電設備,應由指定人員攜帶,隨同船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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