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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Part II:職業道德51-100#89629 | 科目:證照◆金融職業道德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Part II:職業道德51-100#89629

年份:109年

科目:證照◆金融職業道德

100 客戶投保住宅火險後,為增加收入而將客廳兼營火鍋小吃店,金融從業人員得知後 應如何正確處理?
(A)客戶仍有居住事實,故不影響
(B)立即要求客戶向保險公 司提出使用性質變更批改申請
(C)投保當時是住宅,故只能等到保險契約到期後 再說
(D)當作不知而不處理,因不知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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