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 ) 依所得稅法有關免稅額計算之規定,納稅義務人扶養那一類親屬非以同居為 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其他親屬或家屬
(B)直系尊親屬
(C)子女
(D)同胞兄妹。[所17-1-1、所細21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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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 B(15), C(26), D(29), E(0) #303431

詳解 (共 1 筆)

#717328
第 21-1 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三目關於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規 定,不以受扶養親屬與納稅義務人同居為要件。

第一目爸媽祖父母
第二目子女
第三目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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