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殯葬管理條例第 69 條第 1 項:「憲警人員依法處理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程序完結後,除經家屬認領,自行委託殯葬禮儀服務業者承攬服務者外,應即通知轄區或較近之公立殯儀館辦理屍體運送事宜,不得擅自轉介或縱容殯葬服務業逕行提供服務。」違者將依殯葬管理條例第 98條處罰,試問其處罰規定為何?
(A)除行為人依法送辦外,並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
(B)除移送所屬機關依法懲處外,並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
(D)除行為人依法送辦外,並得勒令其停止職務 6 個月至 1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