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中,有關教保人員的相關資格敘述,何者有誤:
(A)幼兒園新進用的教保服務人員,應在任職前兩年,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
(B)公立幼兒園園長,可由現職契約進用教保員擔任
(C)原不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教保員,可在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獲及格者,在取得師資培育大學發 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其具有大學畢業學歷,並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即可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
(D)無論公私立幼兒園教師,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諮詢相關專科醫生 二人以上,確定不能勝任教保工作者,即可依法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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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1), B(815), C(1765), D(595), E(0) #1832230

詳解 (共 10 筆)

#3590949
具有大學畢業學歷,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且完成 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但最近七年內於幼兒園(包括托兒所、幼稚園)任園長、教保員累計滿三年以上,
表現優良,經教學演示及格者,得免教育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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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8017
中央主管機關得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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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0290

回覆6F老師: (最新法規如下,與7F老師的解釋一樣,補充 法規最新修訂日期與 該法來源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71


法規名稱: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公布日期:民國 106 年 04 月 2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

第 27 條

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十八小時以上;其實施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幼兒園
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二年內任職後三個月內
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
任職後每二年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
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
。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季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或演習,且幼兒
園應予協助。
前項任職後每二年之訓練時數,得併入第一項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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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8020
中央主管機關得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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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900
(c)是不是少了半年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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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2054
前項人員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成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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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6473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九條(幼兒園教師資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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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0333
A是不是也錯?!我記得幼兒園新進用的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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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0657
第 27 條         教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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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467
法規名稱: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4 月 26 日 
教保服務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在幼兒園服務:
一、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
案尚未結案。
二、行為違反相關法令,損害兒童權益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三、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諮詢相
關專科醫師二人以上後,認定不能勝任教保工作

四、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事。
教保服務人員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除第三款情形得依規定辦理退休
資遣,及第四款情形依其規定辦理外,應予以免職、解聘或解僱。
前項經免職、解聘或解僱之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且符合該法所定退
休之條件者,應依法給付退休金。
教保服務人員有第一項情形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幼兒園應辦
理通報、資訊之蒐集及查詢;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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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469130
未解鎖
,,,,要有大學資格,同科系,才能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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