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 11 條保障之大學自治事項?
(A)教職員工退休撫卹
(B)課程設計
(C)教師聘任與升等
(D)學生成績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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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87), B(180), C(558), D(203), E(0) #1782867
統計: A(5687), B(180), C(558), D(203), E(0) #1782867
詳解 (共 9 筆)
#2773969
大法官第380號釋字 該題重點如下:
研究以外屬於教學與學習範疇之事項,諸如課程設計、科目訂定、講授內容、學力評定、考試規則、學生選擇科系與課程之自由,以及學生自治等亦在保障之列。
除此之外,大學內部組織、教師聘任及資格評量,亦為大學之自治權限,尤應杜絕外來之不當干涉。
從380釋字看的出來 這題目在牽扯管爺 ...政治不該介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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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5942
反年改 就是因為軍公教退休撫卹等問題
所以非大學自治管的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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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0792
大學自治,就是學校可以自己管自己,請外人不要囉嗦。退休撫卹這種有關錢的,當然不是學校說了算,如果算錯影響甚鉅。
因為我一直錯,所以寫上來提醒自己跟有錯的同學。也希望大家能幫忙做詳解時,可以多貼一些白話文義的東西,不然那些條文網路也是隨便找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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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0501
憲法第 11 條保障之大學自治事項:教學、研究、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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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7646
所以是要我們選『大學』可以自己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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