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解釋之意旨,關於總統、副總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我國憲法分設副總統以及行政院,係所謂「雙重保險機制」,以確保元首職位不能中斷
(B)總統不受刑事訴究之特權乃針對總統職位而設,總統個人得決定是否拋棄此一特權
(C)總統固然享有刑事豁免權,但不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調查或證據保全
(D)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此規定並非絕對豁免責任,僅係延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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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9), B(3650), C(242), D(138), E(0) #1668721

詳解 (共 6 筆)

#2742423

釋字第 627 號

總統不受刑事訴究之特權或豁免權,乃針對總統之職位而設,故僅擔任總統一職者,享有此一特權;擔任總統職位之個人,原則上不得拋棄此一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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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344
總統不受刑事訴究之特權或豁免權,乃針對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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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849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8):總統、副總統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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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7774

(B)有個知名的例子,當時陳水扁前總統

表達願意為高捷弊案放棄刑事豁免權

但憲法明文規定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

根本不能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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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4320

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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