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在對等的兩院制國會中,當國會兩院對於共同行使的職權發生歧見時,由兩
院若干議員共同組成的委員會稱為:
(A)常設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
(B)全院委員會(committee of the whole house)
(C)特別委員會(select committee)
(D)聯席委員會(conference committee)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41), B(402), C(679), D(3438), E(0) #2333009
統計: A(541), B(402), C(679), D(3438), E(0) #2333009
詳解 (共 9 筆)
#4133370
常設委員會:
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以及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等八個常設委員會
特別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紀律委員會、修憲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
108
0
#4029335
因為有歧見,所以要聯繫(聯席委員會)
90
0
#5147843
1. 常設委員會:主要職權在審查法案並監督行政部門
2. 全院委員會:指全體國會議員參與審查會議,讓其對於行駛若干重要職權皆能參與討論,強化國會決定正當性。
3. 特別委員會:有其他特別任務。如我國修憲委員會、紀律委員會。
4. 聯席委員會:通常於兩院制國會中,在兩院發生歧見時進行協調,尋求提供解決之道。
44
0
#4090246
原來是考古題啊
25 在國會兩院權力大致相等的國家中,解決兩院對法案內容有不同見解的主要機制為:D (A)調查委員會
(B)全院委員會
(C)常設委員會 (D)聯席委員會
37
0
#5144868
全院委員會:全體議員參與→預算審議
常設委員會:與會期相終始→協助立法、審查、研究法案
特種委員會:調查特別事項或處理院內事務(任務結束後解散)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