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有關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立法目的之一是增進員額調配彈性
(B)地方政府機關適用之
(C)各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 600 人
(D)司法院及所屬機關配置之員額數不受該法所訂員額總數限制
統計: A(1524), B(346), C(106), D(289), E(0) #3704729
詳解 (共 5 筆)
有關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立法目的之一是增進員額調配彈性 (員額法第一條)
(B) 地方政府機關適用之
員額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
(C) 各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 600 人
員額法第四條: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十六萬零九百人,分成1~5類
(D)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配置之員額數不受該法所訂員額總數限制
員額法第五條: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配置之員額數,由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定之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1為管理中央政府機關員額,增進員額調配彈性(A),提升用人效能,特制定本法。
§2Ⅰ本法適用於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以下簡稱機關)。
Ⅱ前項所稱一級機關如下:
一、行政院。
二、立法院。
三、司法院。(D)
四、考試院。
五、監察院。
Ⅲ一級機關所屬之各級機關,依其層級,稱為二級機關、三級機關、四級機關。
Ⅳ本法於總統府及國家安全會議準用之。
§4Ⅰ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160900人。(C)Ⅱ第一類人員員額最高為74600人,第二類人員員額最高為40100人,第三類人員員額最高為15000人,第四類人員員額最高為6900人,第五類人員員額最高為24300人。
§5Ⅱ司法院及所屬機關配置之員額數,由該院就前條第二項第三類員額最高限內定之。(D)
- 《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政府的設置與職權。
-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這是地方員額管理的核心,其中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規定了各縣市、鄉鎮市依據人口規模所能設置的員額總數上限
(B) 地方政府機關適用之 \( \rightarrow \) 【錯誤】
-
白話解釋: 看名稱就知道是「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只管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等中央機關!地方政府(如台北市政府、屏東縣政府)的員額管理適用的是《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與各地方組織規程,不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