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英文戶籍謄本,英文姓名登打方式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全用大寫英文字母
(B)姓之後加頓號
(C)名字之間加短橫線
(D)姓在前、名在後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5), B(1514), C(240), D(211), E(0) #682330
統計: A(145), B(1514), C(240), D(211), E(0) #682330
詳解 (共 7 筆)
#971718
英文姓名登打方式與護照相同,一律採用大寫英文字母,姓在前、名在後,姓之後加逗號,名字之間加短橫線;如有外文別名,應於英文姓名後以括弧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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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889
核發英文戶籍謄本作業要點第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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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066
11 英文戶籍謄本,英文姓名登打方式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全用大寫英文字母
(B)姓之後加頓號
(C)名字之間加短橫線
(D)姓在前、名在後代號:4505 頁次:4-2
請俢改為:
11 英文戶籍謄本,英文姓名登打方式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全用大寫英文字母
(B)姓之後加頓號
(C)名字之間加短橫線
(D)姓在前、名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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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8712
核發英文戶籍謄本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17 日
四、登錄英文戶籍謄本應注意事項:
(一)姓名之譯音:
1.領有中華民國護照之中文姓名與戶籍資料相同者,應依其護
照之英文姓名,以姓在前、名在後之方式登載;如有外文別
名,得於英文姓名後登打( A.K.A外文別名)。
2.領有中華民國護照之中文姓名與戶籍資料不同,或未領有中
華民國護照者,應依前點第二款第二目載有英文姓名之文件
登載。
3.無前二目英文姓名者,依中文譯音使用原則,將中文姓名之
國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為英文字母。但臺灣原住民、其他少
數民族及歸化我國國籍者,得以姓名並列之羅馬拼音作為外
文姓名。
4.已婚者申請外文姓名加冠、改從配偶姓或回復本姓,或離婚
、喪偶者申請外文姓名回復本姓,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現在完全沒考題這一串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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