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為維護懷孕學生的受教權,教育部初步修訂法令,明訂懷孕學生無論結婚與否,都可以請產假、育嬰假,經准假的學生,不適用平時請假扣分規定。請問此載於那個法令之中
(A)「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注意事項草案」
(B)「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C)「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綱要」
(D)「高中及高職多元入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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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54), B(1837), C(47), D(63), E(0) #23468

詳解 (共 7 筆)

#29985

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第14條:學生缺課除因公假、病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生理假、喪假或其他特殊事故,經學校核准給假外,其缺課節數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

第16條:學生請假別,分為公假、事假、病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
生理假及喪假;其請假規定,由各校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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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12


高中生懷孕可能機率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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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57
因為是有關扣分問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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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10

國中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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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14


謝謝妳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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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50
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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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8

??

為啥是B?":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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