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甲、乙串通,將買賣 H 屋的實際價金 600 萬元,於書面契約上填寫 800 萬 元,以利於申請較高的貸款。則甲、乙間有無有效契約關係存在?
(A)僅800 萬元買賣 H 屋契約有效
(B)僅 600 萬元買賣 H 屋契約
(C)800 萬元及600 萬元二買賣 H 屋契約均有效
(D)無有效契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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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 B(187), C(20), D(85), E(0) #2134433

詳解 (共 3 筆)

#5613963
第 87 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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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6964
第 87 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
(共 8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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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9456
19.下列關於意思表示的敘述,何者正確?
(A) 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B) 表意人因過失而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訴訟法公示送達之規定,以公示送達為意思表示之通知
(C) 意思表示因傳達人或傳達機關傳達不實者,傳達人或傳達機關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
(D) 向法定代理人允許其獨立營業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高考三等◆法學知識-100年 - 100 高等考試_三級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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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B)第 97 條
表意人非因自己之過失,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訴訟法公示送達之規定,以公示送達為意思表示之通知。

(C)第 88 條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第 89 條
意思表示,因傳達人或傳達機關傳達不實者,得比照前條之規定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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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意思表示的敘述,何者正確?
(A)因錯誤而撤銷意思表示時,表意人對於信其意思表示為有效而受損害之相對人,應負履行利益的賠償責任
(B)詐欺或脅迫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C)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D)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均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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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信賴利益 不等於 履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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