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十一點提到「教師輔導
與管教學生,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這屬於運用哪個原則?
(A)平等原則
(B)比例原則
(C)正義原則
(D)安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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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57), B(534), C(498), D(12), E(0) #1814472
統計: A(6957), B(534), C(498), D(12), E(0) #1814472
詳解 (共 6 筆)
#3155025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第二章 輔導與管教之目的及原則
十、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包括: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減少學生不良行為及習慣,以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培養學生自尊尊人、自治自律之處世態度。
維護校園安全,避免學生受到霸凌及其他危害。
維護教學秩序,確保班級教學及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
十一、平等原則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十二、比例原則
教師採行之輔導與管教措施,應與學生違規行為之情節輕重相當,並依下列原則為之:
採取之措施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措施時,應選擇對學生權益損害較少者。
採取之措施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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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2025
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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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4267
To 3F 歆翎
如果我不小心按成「倒反的讚」是誤觸,其實我本來是要按讚的,但剛好沒按準按錯了,卻又好像無法收回...只好在這向您道歉,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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