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 ) 遺產及贈與稅法上所稱經常居住我國境內一詞,係指在我國境內無住所而有 居所,且在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居留我國境內達到多少天 者?
(A)每年各逾183天
(B)二年合計逾366天
(C)每年各逾182天
(D)二年 合計逾365天。[遺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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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6), B(16), C(4), D(273), E(0) #286622

詳解 (共 1 筆)

#439200
本法稱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係指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有左列情形之一︰ 一、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者。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且在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 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時間合計逾三百六十五天者。但受中華民 國政府聘請從事工作,在中華民國境內有特定居留期限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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