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0年 - 2011年期貨-法規-第五章期貨服務事業之管理(101-200)#5783 | 科目:期貨交易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0年 - 2011年期貨-法規-第五章期貨服務事業之管理(101-200)#5783

年份:100年

科目:期貨交易法規

113.期貨信託事業應有一名符合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12條所訂資格條件之股東,該股東持股除以發行新股分配員工紅利、發行新股保留由員員承購或符合一定條件者外,其合計持有股份不得少於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幾?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二十五
(C)百分之三十
(D)選項A、B、C皆非。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4209752
未解鎖
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12條 經營...
(共 86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