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何者得約定為專用部分?
(A)建築物之外牆面
(B)防火巷
(C)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樓梯
(D)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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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 B(1), C(1), D(3), E(0) #3385147

詳解 (共 5 筆)

#7165746
這是一道關於台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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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998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1 公寓大廈周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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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5753
這是一道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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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4432
常見的約定專用部分
    一樓的庭院空間
    特定樓層的露台區域
    頂樓平台的部分區域
    建築物外牆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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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約定為專用部分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的規定,以下部分不得為約定專用: 
    公寓大廈本身所占的地面。
    連通數個專有部分的走廊或樓梯,以及通往室外的通路或門廳。
    社區內的各巷道、防火巷弄。
    公寓大廈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的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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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8774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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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622889
未解鎖
下列何者得約定為專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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