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我國志願服務法對於志工之權利及義務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志工應有接受足以擔任所從事工作之教育訓練的權利
(B)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得為志工辦理勞健保
(C)志工服務年資滿 2 年,服務時數達 200 小時者,得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D)志工提供具專門職業證照之工作時,得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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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0), B(52), C(56), D(26), E(0) #1366856

詳解 (共 9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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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之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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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083
志願服務法16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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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3044
(A)§14:志工應有以下之權利:一、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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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6710
B)16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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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9039

B的部分呢?這個是志願服務法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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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9224
志工應有以下之權利:
一、接受足以擔任所從事工作之教育訓練。

二、一視同仁,尊重其自由、尊嚴、隱私及信仰。
三、依據工作之性質與特點,確保在適當之安全與衛生條件下從事工作。
四、獲得從事服務之完整資訊。
五、參與所從事之志願服務計畫之擬定、設計、執行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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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4802

災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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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7821
(B)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得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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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4907
「正確」我眼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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