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甲事先於週三與乙約定:將在週六早上 9 點訂立使用借貸契約,並交付機車給甲,且預計於晚上
9 點將機車返還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於週三之約定為使用借貸契約的本契約
(B)乙於週四或週五時得撤銷週三時甲乙之約定
(C)甲借用該輛機車時,應以與自己處理事務同一之注意,保管之
(D)甲於週六晚上 9 時返還乙該機車,乙爽約不在家,甲騎該機車回家,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保管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7), B(711), C(400), D(177), E(0) #2353622
統計: A(147), B(711), C(400), D(177), E(0) #2353622
詳解 (共 10 筆)
#4211117
這個選項錯在不是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之,債務人只需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以一般注意義務保管就好>>
抽象輕過失=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最嚴的標準;
具體輕過失=違反與處理自己事務相同的注意=稍嚴的標準;
重大過失=違反一般注意義務=寬鬆的標準
3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