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關於社會資源理論強調個案的「自然支持」(natural supports)系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個人日常的家庭網絡和社區連結屬於自然支持的一環
(B)鼓勵個案連結自然支持,容易造成資源的重複與浪費
(C)比起正式支持,自然支持更能彈性地滿足個案的需求
(D)自然支持和正式支持一樣,都要留意倫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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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 B(2222), C(124), D(47), E(0) #193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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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支持(natural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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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社會資源理論及社會資源:

社會資源理論(social resource theory):強調找工作時介紹人的社會地位(擁有的社會資源)比和自己的關係強弱程度更重要,介紹人職業地位越高,找工作者找到的工作越好。

第五章 社會資源                              
從綜融取向(a generalist approach)的角度來說,個案工作者負有諮詢(consultancy)、資源管理(resource management)、教育(education)等三種主要功能(Brenda DuBois &Karia Krogsrud Miley, 2010)。在助人過程中,個案工作者最常運用協助案主的工具有兩種:1.內化的知識和技巧(internalized knowledge and skill);2.外在的資源(external resource)。可見,社會資源及專業知識與技術對專業服務的品質與成效,扮演同等的影響力與重要性。
社會資源(social resources)或稱為民間資源或稱為社區資源,它係指社會或民間所擁有的潛在資產與力量,不論是屬於物質的或非物質的,只要能善加運用,增強其效能,對於個人及家庭均有所貢獻。社工人員在面對現有環境的衝擊及資源有限性的影響下,如何就現有的資源作較佳的規劃,並運用倡導及社會運動的方式創造出更多可利用的社會資源,實為社會工作人員重要的挑戰。
本文因篇幅限制,擬著重社會資源與資源管理的概念介紹。文中為兼顧能較系統的介紹社會資源的運用,特以少年福利領域為例,俾有助於社會工作者能在短時間掌握個案需求以及妥善運用資源。
第一節 社會資源的涵義
壹﹑社會資源的意義
     學者對社會資源的定義仍不同的看法,茲列舉說明如次:
1. 社會工作辭典之定義認為社會福利資源係指對社會環境不能適應的那些人,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社會制度或福利設施及個案工作人員等,提供使其過著正常的社會生活的事與物而言(郭江北,1989;潘淑滿,2000)。
2. 梁偉康等人將社會資源分為廣義與狹義等兩方面,加以定義。廣義資源泛指方案、人力及策略等三種資源,它是社會服務機構用來達成其「衝擊性目標」(impact objectives)的主要工具;狹義的社會資源則係指社區內任何有助於社區居民發展或困擾解決之人員或機構,包括:內部資源和外部資源(梁偉康等,1996)。
3. 潘淑滿認為社會個案工作往往對社會資源採用廣義的定義,社會資源係指協助案主發揮潛能、解決問題、滿足需求、增進其適應力之相關資源謂之(潘淑滿,2000)。
4. 黃維憲等人認為社會資源係指個案工作者在提供專業服務過程中,一切可動員的力量,這些力量可以進一步協助個案工作者完成助人的目標或任務(黃維憲等,1995)。
     據上所述,從個案工作的觀點來看,社會資源的定義以採狹義為宜,它係指社會個案工作者為滿足案主需求的不足或缺乏,而從可提供有關的物資或服務的人或機構中,取得具體的物質或服務,從而增進案主的社會適應謂之。
貳、社會資源的種類
     社會資源的種類,學者間有不同的看法,茲列舉說明如次:
一、梁偉康等人將社會資源分為廣義與狹義等兩方面,來劃分社會資源的種類,茲分述如下(梁偉康等,1996;徐錦鋒,1999):
(一)廣義的社會資源
1.方案資源:方案資源係指各機關(構)所能提供的重要服務和方案謂之。最常採用方案資源的方式,計有:社會資源協調會議、個案研討會、臨時性的個案協調、提供社區服務、轉案或轉介、轉介輔導或安置輔導、合辦活動、資訊的交換等。
2.人力資源:係包括本機構及其他相關或機構的專任人員、志工以及個案的朋友、鄰居、親屬在內謂之。目前社會網絡所連結的人力資源,最常聯繫的機關或機構,計有:政府機關、學校、民間社團、志工、自然助人系統等。
3.策略資源:策略資源係指獲得或發展上述方案與人力資源的所有明確和無形的方法,它包括基金、設備、供應品、政治影響力、社會地位、專業知識與技能、個人和組織的精力,以及合法地位等。目前連結策略資源,較常採用的方式,計有:成立基金會、業務研討會、經費的籌湊、分享資源、互惠服務、觀摩訪問等。
(二)狹義的社會資源
1.內部資源:舉凡同事、各處室行政人員、機關首長(或機構負責人)、社團活動組織等皆是。
2.外部資源:舉凡家庭及其社區、當地社會服務機構、醫療機構等皆是。
二、李宗派認為社會資源可分為有形的與無形的兩大類;其細部分類如下(李宗派,2000):
(一)人力資源:人力資源包含:勞力、勞心及個人之人緣關係,即個人的體力、腦力、技藝、心志、情感、助人意願,以及人際關係等等。人力資源所重視者有社區領袖、各行業之專家、學者、社工師、志工等。人力資源所延伸出來的,有社團組織、機構組織、社區居民之組織動員;若能得到彼等之參與、支持與合作,將可充分發揮社會服務之功能。
(二)物力資源:物力資源包括:天然資源、生物資源等。舉凡可資利用於社會服務活動之土地、水源、公園綠地、機關學校、場所、現代之教學及媒體器材等,均可運用於社會服務工作之推廣。
(三)財力資源:社會服務之經費籌措,一者可採用自籌方式,如義賣、募捐等,藉以鼓勵社會大眾參與有意義之社會公益捐款運動;再者亦可向政府有關機關或向私人之文教或慈善等基金會,申請特定社會服務活動項目之經費補助或贊助。
(四)人文資源:包括了人民愛護自己鄉土、同胞,及回饋鄉里之心理,激發具有愛心之尋根運動,推動各種社會服務工作。
(五)人緣資源:人緣資源即是人際關係,它所強調的是一個人之親切感與人情味,故它是人類生活互動最重要之媒介因素。一個人若缺乏良好之人際關係,勢必再好的社會資源也無法運用。
三、潘淑滿認為社會資源常被運用於個案服務過程,主要計有兩大分類(王玠等譯,1998;潘淑滿,2000):
1.以案主為主體:若以案主為主體,又可將社會資源區分為內在與外在資源等兩種:
(1)內在資源:內在社會資源是指個人潛力、人格特質與家庭中的某些有助於解決問題或滿足需要的特性,包括:知識、能力或態度等。
�� 個人:有些內在資源是天生的,如智力、體力等,有些是後天發展出來的,如了解自我需要並能對人表達、有效傾聽並在訊息不清時要求澄清等等。
�� 家庭:家庭成員間的忠誠度、同理、情緒支持、及互動與溝通方式。
(2)外在資源:係指具體的物質或服務,通常它可以提供有關的物資或服務的人或機構。外在資源進一步可分為正式和非正式等兩種:
�� 正式資源:正式資源又可分為政府與民間,前者是指由稅收支持,它是受到法令的規範,一般案主無須直接付費;而民間資源則多由募款捐助,也可能收費,並有正式的政策與程序。個案工作者在提供服務過程,往往依據機構經費來源、案主申請條件所為規定以及所提供之服務內容與種類而定。
�� 非正式資源:非正式資源計有自然助人者或助人者。前者與案主的關係通常並非以問題的出現做前提,他們都是案主的親友、鄰人。至於助人者,多半對案主很陌生的,是在問題出現而亟待協助時,才被引介來照顧案主;當任務達成後,助人關係也就結束。非正式資源因所提供的服務範圍廣,限制少,故比正式資源更能自發且彈性地滿足案主的個別需求。
2.以機構為主體:是以社會福利機構為主體,將社會福利資源區分為有形與無形的社會資源。社會個案工作在提供專業服務過程中,主要是以有形的物質資源為主,以無形的精神資源為輔。有形的社會資源,包括:人力(專業工作者、地方領袖、臨時義工),物力(土地、設備、房舍、器材)、財力(政府機構或私人部門資源所提供之經費)。而無形的社會資源,則包括:社會價值、意識型態、信念、專業技術、知識概念、社會關係或社團號召等要素。
     綜上所述,社會資源主要可分為內在與外在資源、有形的與無形的資源等兩種類型。其中外在資源又可分為正式資源和非正式資源等兩種。個案工作者在運用社會資源時著重以案主為主體,故其較常用的社會資源分類為內在與外在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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