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甲機關之行政處分違法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其上級機關得予以廢止
(B)因為違法,所以相對人不得主張信賴保護
(C)甲機關不得自行撤銷
(D)撤銷該處分時,原則上有溯及效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96), B(275), C(89), D(6133), E(2) #570277
統計: A(696), B(275), C(89), D(6133), E(2) #570277
詳解 (共 10 筆)
#831848
(補充忘記的)
撤銷〜
行政處分違法:溯及既往!行政處分廢止:向後失效。
90
2
#827483
違法撤銷;合法廢止
28
0
#2235809
撤銷(違法):由原處分機關或上級機關為之
廢止(合法):由原處分機關為之
22
0
#1082105
第117條(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其限制)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第118條(行政處分撤銷之效力)
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第118條(行政處分撤銷之效力)
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
12
0
#1159647
違法撤銷
合法廢止
6
1
#1082106
6
0
#826783
因為是違法之行政處分,所以A之廢止是錯的,這樣嗎.
4
0
#826926
是的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