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大安公司取得信義公司全部股權,信義公司為消滅公司,若信義公司原先帳上有因過去購併景美公司時 所產生之商譽$600,000,則合併時大安公司應該如何處理?
(A)不承認該商譽
(B)不得與購併信義公司所產生的商譽混在一起,單獨列示「商譽–購併景美公司」
(C)併入購併信義公司所產生的商譽
(D)作價值減損鑑定,以確認該商譽是否仍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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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3), C(5), D(4), E(0) #1198845

詳解 (共 1 筆)

#3718179
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7號第28條商譽之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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