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甲向乙戶政事務所申請改名遭拒,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拒絕甲改名之行為性質為行政處分
(B)甲不服乙拒絕更名得依法循序提訴願、行政訴訟
(C)甲提起爭訟中,乙同意甲改名並為登記,且通知財稅機關改名之事實,該通知性質為行政處分
(D)財稅機關依乙通知,將甲所有稅籍姓名變更並通知甲,該通知甲稅籍變更之行為,為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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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6), C(207), D(57), E(0) #3703895
統計: A(7), B(6), C(207), D(57), E(0) #3703895
詳解 (共 3 筆)
#7278678
依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規定: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C)選項為乙戶政事務所通知財稅機關,為機關間之行為並未對外發生法律效果,故性質不是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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