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關於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在職期間犯內亂罪或外患罪時,仍得對之為刑事訴究
(B)憲法保障之刑事豁免權係屬實體之免責權
(C)刑事豁免權並不免除總統之行政或民事責任
(D)總統原則上不得拋棄其刑事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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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54), B(4000), C(920), D(414), E(0) #2053113

詳解 (共 4 筆)

#3559503
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意旨,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乃在使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能為刑事上訴究,並非完全不適用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罰規定,故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而總統就其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是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係指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於總統任職期間,就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得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進行偵查、起訴與審判程序而言。但對總統身分之尊崇與職權之行使無直接關涉之措施,或對犯罪現場之即時勘察,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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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8055
(A)憲法第52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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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4611
補充節錄釋字627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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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程序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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