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列何種權利之侵害,被害人不得請求慰撫金?
(A)信用權
(B)名譽權
(C)所有權
(D)姓名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 B(1), C(175), D(13), E(0) #1304918

詳解 (共 3 筆)

#2486361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
(共 10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2994910

所有權即財產權

通說認為財產權受侵害不得請求精神上的撫慰金

6
0
#6142634
第195條
1.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3.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ㅤㅤ
ㅤㅤ
第19條
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