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依公司法規定,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自將股份收回、收買或收為質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司原則上不得自將股份收回,收買或收為質物
(B)公司於股東受破產宣告時,得按市價收回其股份,抵償其於破產宣告前結欠公司之債務
(C)被持有資本總額超過半數之從屬公司,得將控制公司之股份收買或收為質物
(D)公司合併時之異議股東,得請求公司按當時公平價格,收買其持有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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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11), C(59), D(9), E(0) #1948738

詳解 (共 1 筆)

#7044860
(C) 被持有資本總額超過半數之從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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