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剛滿 17 歲的林姓男高中生為了拼人氣,將自己和就讀知名大學之已成年女友的激情照片 PO 上網, 網路上有不少網友紛紛轉寄該照片,網友的動機或因好奇,或基於滿足個人的偷窺慾,但結果卻引起社會 各界一片譁然。請問,針對以上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由於林姓男學生尚未成年,故其作為不構成犯罪
(B)由於網友僅是好奇下載轉寄,其行為無法律責任
(C)不論以電子郵件轉寄之動機為何,該行為已經觸犯刑法
(D)成年女友與林姓未成年學生性交,已構成妨害性自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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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8), C(1338), D(237), E(0) #936537

詳解 (共 5 筆)

#1316460

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01/30 13:30):76     
要有暴力、脅迫、違反意願等方法才會構成妨害性自主罪,加上林男已17歲,非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不會構成準強制性交罪(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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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038
刑法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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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6013
目前法律是16歲便具有性自主權而林男17...
(共 5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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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4463
請問D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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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170
C,D都可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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