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李老師除了擔任輔導老師也教授生命教育課程,由於下課時間延誤,他有好幾次進入個諮室晤談時遲到。這樣的行為,可能違反那項倫理原則?
(A)忠誠(fidelity)
(B)不受傷害(nonmaleficence)
(C)真實(veracity)
(D)受益性(benefic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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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1), B(13), C(1), D(138), E(0) #3432343
統計: A(221), B(13), C(1), D(138), E(0) #3432343
詳解 (共 3 筆)
#6395884
忠誠(fidelity)指的是輔導老師應遵守與個案之間的約定、維持信任關係,並對個案負責。準時赴約是專業信守承諾的重要表現,若輔導老師經常遲到,會損害來談者對輔導關係的信任與安全感,違背了忠誠原則。
其他選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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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傷害(nonmaleficence):強調避免對個案造成傷害,雖然遲到可能讓個案感受不佳,但主要違反的是信守承諾的原則,而非直接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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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veracity):指誠實不欺瞞,與本題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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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性(beneficence):指積極促進個案福祉,雖然遲到不利於個案,但核心違反仍是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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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3003
- 忠誠:保密原則、不濫用專業權力、清楚的界限與架構
- 不受傷害:避免對當事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必要時轉介適當資源
- 真實:維持諮商關係的真誠、不隱瞞重要資訊、說明保密例外原則
- 受益性:以當事人最高福祉為優先考量
遲到不一定會帶給個案傷害或危害其福祉,但會破壞諮商架構,影響專業界線,故違反「忠誠」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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