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甲與乙進行訴訟。法院判決乙敗訴,將判決書送達乙之住所,適乙不在家,由不懂中..-阿摩線上測驗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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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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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Sid(已上榜106年地特 研二上 (2017/11/12)
原來最佳解的角度和我不同,是137條(民事訴訟法)啊! OK那就補充最佳解在這裡 "補充送達:民事訴訟法第 137 條 送達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 菲傭是有辨別事理的人,不以言語或年齡為要件。白話解釋是菲傭可以用比手畫腳的告訴雇主郵差有送他的東西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