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2.行為人甲於日間侵入乙之住宅內,對丙為強盜行為。關於甲之行為,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加重強盜罪
(B)甲成立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之強盜結合罪
(C)甲成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侵入住宅罪與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普通強 172 盜罪之牽連犯
(D)甲成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侵入住宅罪與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普通強盜罪之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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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7), B(31), C(17), D(70), E(0) #268969
統計: A(267), B(31), C(17), D(70), E(0) #268969
詳解 (共 7 筆)
#2134724
應該是A?
侵入住宅321條並沒有規定要夜間
所以330+321 加重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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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154
是因為加重竊盜要於夜間侵入住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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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053
刑法
第330條(加重強盜罪)
犯強盜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21條(加重竊盜罪)
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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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692
對乙之住宅成立刑306
對丙之強盜成立刑328
比較好奇的是.....沒有刑330加重強盜之適用嗎?
刑330,犯強盜而有第321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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