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下列何者非屬聲請解釋憲法之情形?
(A)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
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B)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
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C)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D)依監察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
法之疑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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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4), B(956), C(954), D(11635), E(0) #843724
統計: A(924), B(956), C(954), D(11635), E(0) #843724
詳解 (共 10 筆)
#1096451
立法委員而非監察委員
254
0
#3060965
聲請釋憲的主體
1、中央或地方機關
2、人民、法人或政黨
3、立委1/3以上的聲請
4、各級法院法官
133
0
#3834749
資訊要更新一下囉!
原本的【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現已改名為【憲法訴訟法】
立委提案釋憲門檻也從原本的三分之一下修至四分之一(即從原本38人降至29人)
69
0
#3317627
釋憲口訣:法人,中立 ( 法官、人民、中央、立委 )
44
1
#1344196
@Sam 以A選項的方法為之唷(中央或地方機關)
只要記得有特別規定的 一定是立法院(畢竟是民選立法者)
38
1
#3870235
憲法訴訟法之內容尚未生效,其生效日期為111/01/04
27
2
#1325214
請問一下那監察院要怎麼申請呢?
8
3
#5511457
目前憲法訴訟法,已將立法委員改1/4申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