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學校教師會之籌備、成立、章程、組織及監督等事宜,必須依照下列那一項法令來辦理?
(A)人民團體法
(B)教師法
(C)國民教育法
(D)教育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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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94), B(309), C(10), D(36), E(0) #393287

詳解 (共 3 筆)

#1580400

教師法施行細則

第 26 

 

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 (含附設幼稚園) 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冠以學校名稱,執行本法第二十七條各款任務。

學校 (含附設幼稚園) 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校、跨區 (鄉、鎮) ,由同級學校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其名稱由共同組成之學校教師協調訂定。

依第一項規定成立學校教師會之學校,其教師不得再跨校、跨區 (鄉、鎮) 參加學校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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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687
第4條(人民團體之種類)人民團體分為左列...
(共 14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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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7467

※補充

教師會→人民團體法
教師工會→工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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