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關於婚姻稅(marriage tax)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婚姻稅意謂,結婚前後夫妻各自的所得若未改變,婚後夫妻的所得稅加總高於婚前的加總
(B)邊際稅率若為單一稅率且每人扣除額未因結婚改變的情況下,不會有婚姻稅
(C)夫妻結婚前,若有一人沒有所得且未領補貼,婚姻稅的幅度最大
(D)我國允許夫妻所有所得分開計稅後,婚姻稅已大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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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12), C(35), D(7), E(0) #2995265
統計: A(3), B(12), C(35), D(7), E(0) #2995265
詳解 (共 1 筆)
#63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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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義與影響: 婚姻稅指的是夫妻結婚後,若兩人所得未改變,但合併申報所得稅後的總稅負,高於兩人婚前分開申報的總稅負。此現象通常發生在夫妻所得接近的情況,因為合併申報可能會使兩人適用更高的稅率級距,導致稅負增加。而選項(A)正是婚姻稅的定義。
- 單一稅率與扣除額: 如果所得稅採用單一稅率,且每人扣除額未因結婚而改變,那麼夫妻合併申報並不會改變稅負,因此不會有婚姻稅的產生。選項(B)的敘述是正確的。
- 最大婚姻稅幅度: 當夫妻結婚前,其中一人沒有所得且未領取任何補貼時,婚姻稅的幅度通常最小。
選項(D)提到我國允許夫妻所有所得分開計稅後,婚姻稅已大幅減少。這也是事實。台灣目前提供夫妻合併申報或分開計稅的選擇,夫妻可以依照自身情況,選擇最有利的計稅方式,這有助於降低婚姻稅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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