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行政院下二級機關的分部化(departmentalization) ,大多是採用何種方式?
(A)功能分部化
(B)程序分部化
(C)顧客分部化
(D)地區分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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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67), B(171), C(67), D(186), E(0) #2770193
統計: A(2867), B(171), C(67), D(186), E(0) #2770193
詳解 (共 6 筆)
#5192543
組織結構的水平分部化:古立克(Gulick)、尤偉克(Urwick)首創
一、分部化原因:
1.工作與組織日益龐大
2.為提高行政效率
3.適切的控制幅度
4.達成工作專業化
二、分部化種類:
1.依功能:將相同或相似的活動編入同一組織,企業及政府最常見→財務部、業務部、人事部
2.依程序或設備:基於經濟與技術考量,生產組織較常見→汽車公司之車床部、裝配部、噴漆部
3.依對象:服務對象為區分基準→百貨公司之男裝部、女裝部、童裝部;政府之退輔會、青輔會、原委會
4.依地區:全省連鎖之便利商店、量販店、加盟店
三、分部化原則:古立克提出4 P原則
1.目的(Purpose)
2.過程(Process)
3.對象(Persons)
4.地區(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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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9943
行政院(一級)--->法務部(二級)--->行政執行署(三級)--->士林分署(四級)
士林分署--->分署長(一層)--->主任行政執行官/行政執行官(二層)--->書記官/執行員(三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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