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憲法及現行法律對於婦女參政權之保障,不包括:
(A) 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
(B)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其婦女當選人少於應行當選名額時,應將婦女候選人所得票數單獨計算,以得票較多者為當選
(C)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選出之立法委員,在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D) 行政院部會首長中,婦女應占有一定比例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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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9), B(793), C(105), D(2732), E(0) #654739
統計: A(409), B(793), C(105), D(2732), E(0) #654739
詳解 (共 10 筆)
#1514863
哇,以前從來不沒注意過的法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68條: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其婦女當選人少於應行當選名額時,應將婦女候選人
所得選舉票單獨計算,以得票比較多數者為當選;其計算方式,依下列規
定。但無婦女候選人者,不在此限:
一、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
選舉,在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劃分選舉區時,
各該選舉區開票結果,婦女當選人不足各該選舉區規定名額時,應將
該選舉區未當選婦女候選人所得票數,單獨計算,以得票較多之婦女
候選人,依序當選。
二、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直轄市議員、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縣(
市)議員、平地原住民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婦女當選人不足規
定名額時,應將各直轄市、縣(市)、鄉(鎮、市)選舉區未當選婦
女候選人所得票數單獨計算,相互比較,以得票數較多之婦女候選人
於其選舉區之當選名額中依序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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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377
婦女保障名額,對現在來說應該已經算違反男女平權了
在過去女性權力沒現在高,可以有這條規定
但現在女性權力在很多方面都明顯高過男性權利了....
只是都沒人去申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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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406
行政院所屬各[委員會]任一性別比例至少三分之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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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3259
光釋字490台女不用當兵就不平等了 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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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184
這題很怪;總統只有一個,要怎麼保障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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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709
請問出自何項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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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210
村里長選舉沒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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