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民於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前,應先踐行何項特定程序?
(A)提出申訴
(B)提起訴願
(C)提出異議
(D)以書面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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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5), B(1667), C(138), D(6711), E(0) #570889
統計: A(325), B(1667), C(138), D(6711), E(0) #570889
詳解 (共 10 筆)
#822270
國家賠償法 第 10 條
I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II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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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061
相關考題補充
Q:依實務見解,行政訴訟法第 7 條規定於行政訴訟之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國家賠償,是否仍需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先與賠償義務機關進行協議?
(A)不需先與賠償義務機關進行協議
(B)仍需先與賠償義務機關進行協議
(C)不得於行政訴訟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國家賠償
(D)國家賠償訴訟僅得依行政訴訟法第 8 條第 l 項之規定提起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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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724601
一旦選擇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進行協議,請求賠償, 便不得再於行政訴訟之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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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026809
行政訴訟才是先提訴願
36
0
#2993601
4.有關國家賠償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法官非屬國家賠償法上所稱之公務員
(B)私人受託行使公權力者,亦為國家賠償法上所稱之公務員
(C)人民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前,應先經協議程序
(D)因公務員職務上所為之私法行為所受損害,不得依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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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056
訴願在法條是說要針對行政處分喔
| 第 4 條 |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 ,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 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認為第一項訴願決定,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 利益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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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3602
46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人民請求國家賠償被拒絕時,原則上應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之訴
(B)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前,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
(C)人民提起行政訴訟,得針對同一事件合併請求國家賠償
(D)人民主張行政處分違法請求國家賠償時,賠償義務機關原則上為原處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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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492
把考生搞瘋是考試委員的強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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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984
錯兩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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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024
難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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