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有關資恐防制法「目標性金融制裁(Targeted Financial Sanctions)」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斷金流為其主要目的
(B)即透過交易監控,斷絕其財產上利益之支配可能
(C)藉由目標性金融制裁使被制裁對象的社會活動能力下降,而有助於遏止恐怖主義之蔓生
(D)目標性金融制裁是強制性規範,金融機構或非金融事業及人員如未踐履,有相對之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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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8), B(2069), C(378), D(498), E(0) #1855474

詳解 (共 9 筆)

#3254380
對於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五條第一項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除前
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許可或限制措施外,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對其金融帳戶、通貨或其他支付工具,為提款、匯款、轉帳、付款、
交付或轉讓。
二、對其所有財物或財產上利益,為移轉、變更、處分、利用或其他足以
變動其數量、品質、價值及所在地。
三、為其收集或提供財物或財產上利益。
前項規定,於第三人受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委任、委託、信託或
其他原因而為其持有或管理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亦適用之。
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定之機構、事業或人員,因業務關係
知悉下列情事,應即通報法務部調查局:
一、其本身持有或管理經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財物或財產上利
益。
二、經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所在地。
依前項規定辦理通報者,免除其業務上應保守秘密之義務。
第三項通報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該機構、事業或人員
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定之;其事務涉及司法
院者,由司法院會商行政院定之。

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定之機構、事業或人員違反第七條第
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
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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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7670

(B)即透過交易監控裁名單之指定,斷絕其財產上利益之支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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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6146
透過制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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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5889
(B)即透過金融制裁,斷絕其財產上利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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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7520
如果被指定為制裁名單之人,將被執行目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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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3743
得於必要範圍內,限制經指定制裁之個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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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2795

目標性金融制裁 : 

各國對於恐怖活動、組織及其成員的資助行為均施以刑罰,並對於受資助進行恐怖活動的組織及成員或武器擴散者,即時凍結其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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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9715
即透過交易監控,斷絕其財產上利益之支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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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9380
(B) 透過金融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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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790202
未解鎖
指定制裁個人、法人或團體為特定措施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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