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有關轉銜輔導及服務,下列選項中何者為正確?
(A)應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 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B)只適用於義務教育階段
(C)應 與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內容分開
(D)可以不用邀請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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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90), B(7), C(4), D(8), E(0) #2920798

詳解 (共 3 筆)

#5463978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9 條本法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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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應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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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9488

(A) 應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 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B)只適用於義務教育階段、(C) 應 與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內容分開

  • 依據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將生涯轉銜計畫納入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專科以上學校應納入學生特殊教育方案,協助學生達成獨立生活、社會適應與參與、升學或就業等轉銜目
     


(D) 可以不用邀請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出席 應邀請

  •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與相關教師,並應邀請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參與;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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