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甲公司於X7年12月31日開立票據一紙向乙銀行借款$1,000,000,票面利率8%,每年底付息一
次,X10年12月31日到期,有效利率為8%。X8年甲公司面臨財務危機,在支付X8年利息$80,000
之後,向乙銀行申請債務協商。雙方於X8年12月31日同意到期本金降為$900,000,利率降為
2%,到期日延長至X11年12月31日,利息每年年底支付。甲公司支付第三方協商手續費$5,000,
假設債務整理當時有效利率為10%,試問甲公司X9年應認列之利息費用是多少?
($1,8%,3期普通年金現值因子2.57710;$1,8%,3期複利現值因子0.79383;
$1,10%,3期普通年金現值因子2.48685;$1,10%,3期複利現值因子0.75131)
(A)$0
(B)$60,867
(C)$72,094
(D)$7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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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20), C(109), D(8), E(0) #2397797
統計: A(3), B(20), C(109), D(8), E(0) #2397797
詳解 (共 5 筆)
#4179682
補充一樓答案在計算債務修改前後差異之測試:
鄭丁旺老師中會14版下冊CH11金融負債、非金融負債及負債準備(P180)中段:
因協商或修改合約條款所發生之成本或費用,應認列為消滅損益之一部分。
所謂成本為支付給債權人以外之第三方如律師、會計師等費用。
所謂費用指之債務人支付給債權人,或向債權人收取的金額。
IFRSs 9 B.3.3.6用括號註明現金流量包括所收付費用之淨額,亦即僅包括支付給債權人或向債權人收取的費用,而不包括成本。其理由為測試是否有差異,僅限於債權人與債務人間之現金流量在修改前後有無變動,故不包括支付給第三方之成本。
故測試債務修改差異,雖然答雸一樣具有差異,但應不包括支付給第三方的5,000
=($1,000,000-$760,835)/$1,000,000= 23.92%>10% 具有實質差異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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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6361
請問這樣債務協商的分錄要怎麼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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